经党支部推荐,党支部大会通过,报分党委审查同意,拟确定陈光耀等 14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,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通过来电、来函或直接向本院分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公示时间: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(7天)。
公示期间电话:027-69111205
办公地点: 华林公寓7栋4楼活动室
中共5163银河主站线路检测委员会
2021年3月26日
附: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
陈光耀 王 迪 锁 林 刘 洋 覃倩倩 田云艳 刘鑫悦 向 莉 可佳林 周志鹏 李 然 杨 晔 刘永震 段 燕